賣不掉:正常市場沒有買方
一般人買房要的是完整產權,銀行才願意放款;而持分的產權,房仲不接這種物件,接了正常人也不會買——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問十家,這就是持分卡住的原因:不是不能賣,是沒有管道。
房仲不接、親戚不買、放著繳稅——讓我們收購你的持分。
目前地址試算涵蓋新竹縣竹北市;其他地區留下資料,專人三個工作天內回覆試算。
每一條都有法律或事實依據,不是話術。
一般人買房要的是完整產權,銀行才願意放款;而持分的產權,房仲不接這種物件,接了正常人也不會買——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問十家,這就是持分卡住的原因:不是不能賣,是沒有管道。
持分三分之一不等於「三分之一的房間」,其他共有人也有權使用整筆不動產,你想出租、想自住都要全體喬得攏,多數的結局是空著,誰都用不到。
房子土地用不到,稅單不會忘記你,持分多少繳多少、年年來,這是唯一保證發生的現金流——而且是流出去的。
持分沒辦法單獨設定抵押貸款,銀行看到權利範圍不是全部就退件,於是最諷刺的事情發生了:名下明明有一筆不動產,真的需要錢的時候卻一毛也周轉不出來。
共有人過世,他的持分再分給他的繼承人,這一代三個人喬不攏,下一代變八個人、十二個人,有人在國外、有人失聯,處理持分最好的時機是十年前,其次是現在。
持分價值一百萬,卡 10 年就是 10 年零運用,出售持分拿回金錢,用來存股、換車、小孩教育費,都比卡在一個用不到的持分產權還要強。
價格談好,優先購買權通知與過戶全由我們處理,你的角色到「簽約、領錢」為止,我們有專業律師與地政士替你走分割程序,時間換價格。
自行上 591 刊登、自己回訊息帶看、自己懂法律跑流程——優先購買權通知、繼承登記、過戶文件全部一手包,賣不掉也沒人替你想辦法。
15 題全在這裡,點問題直接看答案。
能——法律保障每個共有人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應有部分(民法第 819 條第 1 項),不需要任何人同意。
要跑的程序只有一個:成交前寫信通知其他共有人。
他們有 15 天,可以用跟你談好的一模一樣的價錢把你那份買下來(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4 項)。
15 天內沒動作,你就照原本談好的賣。那只是「問一聲」,不是「要他們同意」。
這個通知流程平台會協助處理,你不用自己跑。
看謄本上寫什麼就知道。
寫「幾分之幾」(例如 1/3)的,叫分別共有——你那一份是你的,想賣就能賣,不用問任何人(民法第 819 條第 1 項)。
寫「公同共有」的,就沒辦法自己賣(民法第 828 條第 3 項)。
為什麼公同共有不能自己賣?因為還沒分清楚誰是誰的。
那有點像一鍋還沒分的湯:三個人共同擁有整鍋,但沒有人有「自己那一碗」。你沒辦法把還沒盛出來的那碗端走賣掉。
你的名字確實在謄本上,但上面沒有一個屬於你的比例可以拿去交易。
不過公同共有不等於完全沒救。
法律有一條規定:只要人數過半、而且持分加起來也過半,就可以把「一整筆」賣掉,不必每個人都點頭(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5 項)。
舉例:三個繼承人各三分之一,其中兩個想賣、一個不肯 —— 那兩個人就可以決定整筆一起賣。
🔴 所以卡住的不是「賣不掉」,是「我想只賣掉我自己那份」。
繼承來的房子只要還沒辦分割,就一直停在公同共有 —— 那是絕大多數祖產卡住的原因。
這裡有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分岔:
🟢 繼承登記一個人就能去辦。
🔴 但一個人辦出來的,只會是公同共有。
要辦成「幾分之幾」那種可以自己賣的,必須全體繼承人同意(土地登記規則第 120 條)。這一段需要地政士辦理,我們會協助你找到能處理的人。
有三個數字,意思完全不同,不要混在一起看。
① 政府認定的價格
公告土地現值 + 房屋評定現值,乘上你的持分比例。
那是政府的估價,也是算稅的基礎。
② 理論上的市價
整間房子的實價登錄行情,乘上你的持分比例。
⚠️ 那是「如果整間一起賣」的價格。
③ 實際成交的價格
持分沒有公開市場,所以通常會低於第②個數字。差多少,看這個案子有多難處理。
上傳謄本或權狀,前兩個數字系統當場算給你。
因為買你持分的人,拿到的不是房子——是一段要花兩三年的法律程序。
他要走的路是這樣:先向法院請求把房子分掉,法院判了之後再拍賣,拿到錢才算結束。
那段期間錢全部卡著,還要付律師費,而且不保證結果。
價差就是這些成本與風險的價錢。
那些成本不會因為換人做就消失。我們買下來,一樣要跑完整套程序、一樣要等。
分割程序需要律師與地政士,我們會協助你找到能處理的人,你不必自己面對。
土地跟房子分開算,稅也不一樣。
土地那部分:看政府公告的價格漲了多少,漲的部分要課「土地增值稅」。
房子那部分:看你什麼時候取得的。民國 105 年以後拿到的走「房地合一稅」,之前的走舊制。
⚠️ 繼承來的另有一套算法,成本認定跟買來的不一樣。
個案的稅額我們會一起算給你看,複雜的部分由地政士確認。
報價前我們會一起把稅算進去,不會讓你成交了才發現稅比價金還多。
只要四樣:姓名、正確地址、LINE ID、電話。送出後專人主動聯絡你。
手邊如果有謄本或權狀,可以直接拍照上傳——上面印著你的持分比例,估出來會準很多。
沒有也沒關係,聯絡上之後我們告訴你怎麼補。
要先辦繼承登記。房子還登記在過世的人名下,你就不能賣——因為法律上那還不是你的。
這一段需要地政士辦理,我們會協助安排。很多案子卡的其實是這一步,不是賣不掉。
🔴 提醒一件多數人不知道的事:繼承登記拖著不辦,房子最後可能會被政府拿去標售。
時間表是這樣的:超過 1 年沒辦,政府會把那筆地列管;超過 15 年還沒辦,就移交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(土地法第 73 條之 1)。
那不是嚇你的——祖產放著不管,最後真的可能整筆被賣掉,而你連參與的機會都沒有。
會。而且那是法律規定的:成交前一定要寫信通知其他共有人,讓他們有機會用同樣價錢先買(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4 項)。
🔴 這道程序不能省。省了的話,他們日後可以告你要求賠償。
這件事由我們處理,包含查對象、擬通知、寄存證信函、追蹤送達,你不必自己面對,也不必跟共有人交涉。
全部人一起賣,是唯一能接近市價的方式。
道理很簡單:買方拿到的是一間完整的房子,不用再跑法院那套程序,自然願意出比較高的價。
如果你能說動其他共有人,我們優先幫你們走整筆收購;說不動,再回到「只賣你那份」的方案。
簽約、付款的對象自始至終都是我們,你不必自己去面對其他共有人,也不會被推去跟不認識的人談,合約隨時可以拿給自己信任的代書看,我們的條件禁得起檢查。
看三件事。
① 這塊地現在值多少
政府公告的價格、加上附近實際成交的行情。那些都是公開資料,我們攤開給你看。
② 產權有多複雜
你占幾分之幾、一共幾個共有人、繼承有沒有辦完。人越多、越沒辦完,處理越久。
③ 有沒有卡住的東西
房子有沒有貸款、有沒有被查封、繼承登記辦了沒。
持分沒有公開市場,所以價格反映的是我們買下來之後還要走的那段路——通知其他共有人、可能要走的分割程序、以及花掉的時間。那些成本不會因為換人做就消失。
數字我們攤開講。你覺得不合理,隨時可以停。
不收任何費用,估價、諮詢、談價都不收費,談不攏你不會損失任何東西。
法定的稅費在報價時也會一起算給你看,不會事後才冒出來。
主要看兩件事:繼承登記辦好了沒、共有人有幾位。持分已經登記在你名下、共有人不多的話最快;還在公同共有、繼承沒辦的,要先花時間把登記處理完。
成交後還有法定的優先購買權通知期間(收到通知起 15 日),這段時間不能壓縮,之後才能辦過戶。實際時程專人評估後會給你明確的日期範圍。
會評估。持分大小影響的是價格與處理難度,不是收不收——很小的持分在分割訴訟裡的話語權較低,但仍然是合法可處分的財產。
反過來說,持分很小的人往往最需要出口:稅要繳、房子用不到、也沒有足夠比例主導任何決定。留下資料,我們算給你看。
要看情況,但不要因為這樣就放棄。
有貸款(抵押):這種最好處理。賣掉的錢會先拿去還清銀行,剩下的才給你——那是每天都在發生的做法,不是特例。
被查封或假扣押:那是有人跟你有債務糾紛,法院先把房子鎖住不讓你賣。要先把那件事處理掉才能動。
謄本上這些紀錄我們會先幫你查清楚。能處理的直接處理,不能處理的當場告訴你原因,不會讓你白等。
送出後我們主動聯絡你,先算給你看、談不攏不收任何費用。